(一)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函、电,承担区政府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稿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办理上级政府及各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函、电,管理区政府及办公室印章。
(三)办理各镇人民政府、龙文经济开发区及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组织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助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决策建议,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六)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事务和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文工业开发区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省、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管理政府系列的保密工作,依法对政府部门执行保密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宣传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监督检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审核或参与起草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九)负责全区支前拥军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和有关部门做好物质供应、战备物资储备,与驻军保持密切联系,为驻军提供服务,推动“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
(十)负责做好全区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协调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改革开放中的长、短期规划。对区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实施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对改革开放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开放中的有关问题,促进各项方案的落实。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一)负责做好全区打击走私(含海防)的协调工作。贯彻执行打击走私(含海防)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区打击走私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管理区政府机关的基建、房产、财务、车辆、会场、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事务。
(十三)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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