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指导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定全区粮油流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协调全区粮食总量平衡、品种平衡、组织余缺调剂,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粮食市场风险,确保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
(二)负责协调和组织储备粮的收购、保管、轮换和公开拍卖;建立完善粮食储备体系,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仓储设施、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健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协调市区间粮食产销衔接。协助粮食企业与粮食产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品种结构。保障军队粮油供给。
(四)加强粮食市场的培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组织实施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战略,加快发展粮食批发市场,搞好粮食集散地的市场建设。执行粮食市场管理法规,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社会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制定和完善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规则,加强监管,积极发展粮食市场信息网络。
(五)加强粮油及粮油食品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建立完善粮油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施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制定区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全区粮食仓储管理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
(六)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加强管理,降低费用,提高效益,促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合作的新型粮食经营组织形式。积极推进营销改革,创新经营方式。
(七)指导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发挥流通中介 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工作。负责全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全区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统计报告和会计决算;负责粮油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建立市场信息系统,承担全区粮食行业各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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