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根据龙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指导全区乡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及港口、码头、站场等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区内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督促规划落实。
(三)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
(四)负责对我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法规、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规划布局和实施监督;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行业管理,对运力发展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紧急、救灾、战备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五)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六)组织我区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交流。
(七)指导、培育、规范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市场、交通企业管理。指导交通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
(八)指导全区交通行业技术职工教育,制定交通行业教育规划。负责推广交通先进的科技成果,技术改造、车船更新的实施,推动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
(九)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交通方面的投资、价格、税收、信贷、劳动工资、物资、和外汇等行业经济政策。
(十)规划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制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制订和实施国际交通物资的储备和调用计划。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漳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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