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龙文开发区管委会:
《龙文区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福建省村级农民技术员聘用审批表
2.福建省村级农民技术员统计表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龙文区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实施方案
龙文区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领导小组
(2005年2月27日)
为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农村科技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4]351号)和闽农办[2005]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指导思想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科技兴农力度, 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提高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切实做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使农村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
(一)村级农民技术员应具备的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农村生产经营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村民;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在本村从事农业(包括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生产,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比较高;3、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的,当地种植、养殖专业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愿意承担技术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曾获得省级、市级“十佳农民科技示范户”、“十佳青年农民”等荣誉称号的;具有大中专技术职业院校、农林水技工学校、农广校、农函大以及普通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优先选聘为村级农民技术员;4、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兼任农民技术员。
(二)选聘程序:实行“区评、镇批、村聘”的管理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符合选聘条件的村民,可由个人向村委会报名,填写《村级农民技术员聘用审批表》,提供学历、职称证件等有关证件;由村两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村里张榜公布7天,得到本村群众认可以后,推荐到镇政府;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区农办;区农办组织农口部门对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所在镇政府负责审批,由村委会发给聘书、授牌。
(三)时间要求:区选聘办于2月底前把聘用名额分配到镇、村,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村开展选聘工作;3月15日前将村推荐镇政府汇总提出意见上报区农办, 4月1日前区选聘办把村级农民技术员名单提交区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兑现落实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津贴标准和支付办法
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分别为20元、15元、15元。村级农民技术员津贴全年分两次发放,由区财政局下拨到各镇财政所,由各镇财政所设立专户,直接支付到每个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帐户上,确保按期足额发放到村级农民技术员手中。
四、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管理
(一)明确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职责:1、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带领村民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为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做贡献。2、积极协助区、镇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知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3、积极参与区、镇种养加各行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活动,引导本村种植、养殖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组建村级专业技术协会,在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4、负责做好本村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方面常规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搞好本村水利设施管护,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各项服务工作。5、负责指导本村的动物疫情以及农产品生产信息等有关农情信息的采集和上报。
(二)名额安排:按2004年统计的行政村数为标准,每村配备1-4名,具体根据各村的人口、土地、产业发展特点确定,实行总额控制,全区聘用129名,其中蓝田镇20名、步文镇14名、朝阳镇64名、郭坑镇28名、龙文开发区3名。
(三)村级农民技术员实行聘任制。各地要根据镇、村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一专多能”的原则,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每届聘用期为3年。区选聘办将根据各村农业结构特点,安排村级农民技术员分工负责所在村的粮食、经济作物、动植物疫病防治、水产养殖、林业管理和水利设施管护等技术服务。
(四)村级农民技术员的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把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纳入各业务部门正常的业务培训范畴,充分发挥农口和科技部门在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衔接起来。每年组织村级农民技术员一到两次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区直农口部门要派专家、技术人员下去讲课辅导,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镇农业服务中心也要根据当地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农民技术员进行业务交流与学习,向他们提供农情、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等资料。
(五)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考核与管理。按照“区评、镇批、村聘”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考核、聘用和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推动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规范化,镇农业服务中心每年对聘用农民技术员考核一次,对群众不满意、不能胜任工作的,可按程序报区选聘办同意后重新调整。村级农民技术员任期届满后,由区选聘办会同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考核,经考核称职的可续聘,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五、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政府专门成立“村级农民技术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陈龙山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林进福、区农办副主任杨和根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单位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各镇、龙文开发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要广泛宣传、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把懂技术、有责任心的人选聘出来。区、镇两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督导,切实把实事办好。
区农办要负责牵头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加强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与指导,督促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镇政府要负责抓好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把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同发展村级专业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同已经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工作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镇、龙文开发区要尽早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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