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新《客规》),对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许可的车辆数量应为固定数值,您提到的如果许可机关许可某经营者客运包车为25辆,则该经营者按规定投入25辆客运包车后,再次申请增加10辆客运包车时,应按新《客规》要求重新提出申请,许可机关应按照第二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新《客规》,如果道路客运经营者同时具有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资质,则可以为符合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要求车辆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同时标注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但不应超出许可的运力数。比如许可机关许可某企业的客运包车数量为25辆,应当为该公司符合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要求的25辆客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范围标注为包车客运(不论是否标注了班车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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