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出现什么问题,该由哪个部门处理,这很清楚。如经费筹集问题由属地街道负责,与电梯有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问题由住建部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由城管部门负责。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能够及时研究解决电梯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2017年我区阳光美地小区、桂溪名都两个小区先后出现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同时撤出,导致两个小区出现电梯无管理单位、无维保单位问题,经我局召集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后,决定分别由蓝田开发区和步文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协调落实两个小区电梯安全管理主体和使用管理责任。又如2020年荣兴小区7号楼、10号楼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长期矛盾,拒交物业管理费和电梯年检费用,导致6台电梯超期未检,我局通过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责成步文街道办事处和城管执法局协调电梯定期检验和使用管理,及时解决了6台电梯超期未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