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漳州市龙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们《关于龙文区郭坑烈士陵园项目用地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5〕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经土地确权登记公告无异议的龙文区郭坑烈士陵园、面积1329.43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供给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人民政府作为龙文区郭坑烈士陵园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殡葬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郭坑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转发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精神,配合区自然资源局做好后续供地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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