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漳政办〔2022〕55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唯一产品识别码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电子〔2024〕666号)的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称调整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能源行业外)节能审查”,子项“1.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称调整为“1.市县级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能源行业外)节能审查”。
二、行政处罚事项增加“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未按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增加“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依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的监督检查”。
通过动态调整,依法明确区工信局权责事项17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监督检查1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12项、其他权责事项75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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