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相关政策,决定删除《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的通知》(漳龙政规[2022]8号)有关说明的第1条“ 本措施奖补对象为在龙文区内注册的企业,且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相关单位,其中管理团队贡献奖励资金奖励对象无违法违纪行为”,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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