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和《信访条例》(2005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废止,依法调整明确我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共保留7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21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龙文区商务局将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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