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7号)、《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审改办〔2021〕8号)和《漳州市龙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明确我局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权力来源,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和约束,理顺《权责清单》与《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对应关系,现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动态调整,依法明确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335项,其中:行政许可45项、行政处罚151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监督检查4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公共服务6项、其他权责事项44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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