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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做好龙文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龙文体旅〔2021〕38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储备完善我区区级非遗保护项目,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龙文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为保证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本次申报工作采取如下程序: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属有关单位,在2021年9月22日前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报送本地区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申报书中(一、二、三项)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文体旅游局。

(二)待区文体旅游局初审后,通知本单位推荐的项目于2021年10月15日前准备正式申报材料(含推荐申报书和图片)。

(三)为保证全区的材料按要求及时邮出,各地统一将整套申报材料务必于10月15日前区文体旅游局。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申明书等。区直单位可参照项目申报书格式,提供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2.辅助资料。包括音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要达到技术要求,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

4.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材料1份(包括申报书电子文本和文本中的照片,两者各放一个文件夹);辅助资料1份。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社会各界关注,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规定程序落实,确保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各地各单位务必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把好申报书的撰写质量和申报材料的制作水平,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并可视情况增加调研等环节,确保申报项目的代表性。

(四)各地各单位务必通过网络平台等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广泛通知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项目应详细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联系方式:

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龙文区文化中心三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朱丽娟

电话:13559699908

电子邮箱:1355969990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龙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龙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漳州市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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