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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龙市监〔2021〕7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89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市监信〔2021〕1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市监综〔2021〕1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市场主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强化“公示即监管”理念,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将年报公示工作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夯实信用监管基础的有力抓手,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规范企业信息披露,督促指导全区市场主体依法报送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培养诚信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20年度全区市场主体年报的总体目标:圆满实现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目标,在往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再提升,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实现100%年报,全区企业年报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卢文周

副组长:赖火枝、林国金、陈渊旗

成  员:区局工商综合股、审核审批股、食药综合股、质监综合股、办公室、12315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年报工作的沟通协调,协助落实相关工作等具体事务。

(二)职责分工。

工商综合股:牵头做好年报公示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务,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审核审批股:负责提供取得充装单位许可的企业名录以及许可证名称、编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加强窗口年报工作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在服务大厅设立年报公示自助区,加强现场指导。

质监综合股:负责提供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和充装单位许可的企业名录以及许可证名称、编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企业年报宣传、督报、抽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做好年报公示的购买服务和有关日常保障工作。负责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年报相关工作。负责加强日常技术保障,确保年报相关网络和技术支持电话畅通,及时解决年报公示中的技术性问题。

12315:发挥投诉举报热线、网络和消费维权咨询服务作用,配合做好年报宣传催报工作。

其他单位根据局党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与做好年报公示的宣传、引导、服务、督导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年报公示既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具体体现。要充分认清做好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

2.强化整体合力。区局及各辖区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年报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条件。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统计、商务、税务、银行、社区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有利条件,凝聚合力,推动工作。年报工作开展期间,各辖区所要注重整合充实年报工作力量,统筹调配资源,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督导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到具体人员,有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

3.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要正确履职尽责,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杜绝虚假年报问题。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至工商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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