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6〕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龙国用(1996)第0017号”部分国有用地面积68999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39201平方米、国有农用地29798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会同龙文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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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6〕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龙国用(1996)第0017号”部分国有用地面积68999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39201平方米、国有农用地29798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会同龙文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