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龙文区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公开遴选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217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6〕47号)、《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6〕1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龙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龙文区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的公开遴选机制,主要包括项目公开征集、申报受理、实地核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环节。
项目遴选遵循公开公平、择优扶持、科学评审的原则,严格对标省级政策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内贸方向
1.商务领域服务消费:支持围绕当地特色,联动文艺演出、精彩赛事、文化项目、特色非遗、中医养生、历史传承等资源,打造一批影响力广、社交属性强、业态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推动形成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的消费集聚区;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打造服务消费地方特色品牌;支持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加强数字化转型升级,逐步优化商贸服务业消费环境;支持结合自身产业优势,扶持培育与地方发展契合度高、行业影响力强的知名展会。
2.县域物流网络构建:支持县域邮政、快递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和冷链物流网点,支持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
3.数商兴农基地建设:支持完善基地设备设施;培育县域农产品直播电商基地、短视频营销中心;组织开展农产品及其他特色产品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等活动,提高县域特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4.内贸电商:积极发展品质电商,支持培育一批特色电商产业园;支持培育一批特色电商平台(企业);支持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扩大福品网络销售;支持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提质相关电商类项目。
5.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商圈、商业综合体、街区智慧化改造,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特色二手商品及再生资源流通体系(平台)建设;支持开展福品宣传推广,健全福品推广体系,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推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仓储、冷链等项目建设和改造提升。
6.鼓励创新汽车消费:支持汽车城、汽车综合体、汽车贸易专业市场、汽车贸易走廊等的建设和优化提升;支持汽车流通企业规模化、创新性发展,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新车、二手车销售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化消费体验场景;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运营,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支持各地推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发展,因地制宜打造汽车与旅游、文化、体育等跨界融合消费创新项目,促进汽车由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
7.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电商等企业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支持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推动集农产品交易、餐饮、零售、文旅等多业态为一体的县域商贸中心项目建设。
8.培育壮大商贸主体:支持提升商贸主体发展水平,加大力度引育供应链创新、消费科技、数字服务、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知名商贸品牌引育;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连锁经营、即时零售等商业模式,支持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支持生产企业实现产销分离,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9.支持家政服务主体共同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集聚、联动发展,引入数字化管理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服务供给质量与效率,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10.提升成品油流通数字化监管水平:推进成品油流通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涵盖批发、仓储、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可追溯动态监管体系,提升成品油流通领域数字化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外经贸方向
1.搭建重点外贸载体:支持园区型、平台型、链主型重点外贸载体,发挥数字信息化优势、产业资源集聚优势和创新服务潜力,提升我省外贸发展质效;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或平台;支持建设快件通关平台;支持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保税仓、“家门口”陆地港功能平台,提升外贸企业出口服务能力;支持二手车出口基地企业与“一带一路”、RCEP等重点区域共建营销网络与售后服务体系,支持培育一批二手车出口龙头企业和集散中心。
2.发展海外仓和物流:支持海外仓与外贸企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通过“仓储+展厅”“仓储+营销”等模式,推动福建产品及品牌出海;支持物流企业优化运输服务保障,加强与优质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合作,支持在我省设立集货仓、中转仓、物流集散中心、福建跨境物流综合服务体系,降低物流费用。
3.建设外贸品牌:支持培育“福建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和跨境电商重点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力度,提升福建外贸品牌公信力与国际知名度。
4.深化工贸、科贸合作:支持单项冠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等高科技企业拓展外贸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外贸主体培育机构开展主体培育工作;支持重点外贸企业提升以外贸为目的的生产线建设、生产设备、智能系统采购、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新产品或新系统研发。
5.扩大侨商集采:支持建设侨商集采中心,发挥在外闽籍华侨资源优势,对接海外福建商会和产业园区,培育侨商集采“白名单”企业,开展“侨商对接会”“海外推介会”等活动,搭建供采对接平台、闽品展销中心等,扩大海外闽企省内采购规模。
6.建设海外营销体系:支持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布局一批境外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售后维修网点等,提升福建外贸企业海外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方面的能力,推动福品销全球;鼓励组展机构在境外独立办展,加大自办展培育力度,组织我省外贸企业组团出境参展拓市场。
7.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市场采购业务,推行市场采购全国通关一体化,推进市场采购组货人制度,拓展市场采购集聚区,推动市场采购软硬件升级(负面清单除外)和合规化建设,支持“市场采购+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8.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支持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新模式;支持建设重点跨境电商产业园,汇聚优势产业企业、商会协会和金融、科研等产业上下游资源,配备物流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直播、建设独立站、引进直播服务机构等。
9.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和数字、文化、技术、中医药、语言、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服务贸易综合改革开放平台和高质量发展高地;支持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和数字服务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方式演进;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动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支持扩大国内急需的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健康、文体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10.加大力度引进外资:支持有关地区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重要投资项目;支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在境内外举办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支持培育企业开展境外返程投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支持各地培育建设国家外资标志性项目、重点外资项目,以及全省“双百”外资项目。
11.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支持拓宽物流通道、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扩展海陆空铁公多式联运,建设集货仓、中转仓等;支持口岸部门开展智慧口岸建设,支持口岸部门拓展跨境贸易便利化。
12.推动对外投资与出口联动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全球化经营布局,通过对外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营销网络,拓展海外市场,提升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以合作区为平台,有序开展中间品生产和贸易;支持企业开展设计咨询、投建营一体化等对外承包工程合作,带动国内装备、技术、标准走出去。
二、项目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及要求
(一)支持方式
在建项目开工时间不早于2025年1月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项目进度和投资额均不得超过50%。在建和拟建项目均要求在2027年9月30日前竣工投产。试点工作支持对重点项目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9月30日期间发生的有效投入额,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有效投入额对应的经济行为、付款和发票开具时间应发生在2026年1月1日—2027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尾款可放宽至2027年12月。
(二)支持标准
全区拟支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公共服务性项目、非公共服务性项目各不超过4个。
公共服务性项目是指以提升区域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优化商贸流通与消费环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主要目的的项目,如生活必需品保供平台、家政公共服务平台、成品油流通大数据管理平台、首发中心、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等。
非公共服务性项目是指以支持特定企业自身发展、转型升级和能级提升为主要目的的项目。
省级试点资金对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所有项目总投入的50%,对列入试点的项目在试点期间发生的有效投入额(不含负面清单事项,下同)进行补助。对于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有效投入额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1000万元。对于非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有效投入额的50%,单家企业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800万元。
(三)绩效指标要求
申报项目应结合支持方向和项目实际设置可量化、可核验的绩效目标。外贸项目重点体现进出口、市场主体培育等成效;内贸项目重点体现销售额(或社零、交易额)、就业、市场主体培育等成效。具体指标以项目绩效目标表及后续备案要求为准。
(四)项目调整要求
已批准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调整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全部项目总投资额30%(含),由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备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超过30%的应审核后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批。
三、公开遴选全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龙文区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明确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填报表格、截止时间、咨询及监督渠道。
(二)企业自主申报
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全套纸质材料及完整PDF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合初审
核查企业资质、项目支持方向、材料完整性、绩效指标等内容。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齐;修改后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初审;初审合格项目进入专家评审。
(四)第三方专家评审
专家组对照评审细则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出具打分表、综合评审意见。
(五)商务汇总
区商务局依据省级试点政策、负面清单及统一量化评分标准,结合专家评审排名及年度资金限额开展综合研判。严格落实专业评审、核查项目资质、合规投入与绩效情况,经局内集体研究复核,形成区级拟扶持项目初步方案,同步归档全套评审佐证材料。
(六)社会公示
公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总投入、拟补助金额、核心绩效指标,同步公布投诉监督渠道;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经核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纳入拟支持项目清单。
(七)集体决策
严格按照闽商务〔2026〕139号文件县级政府主导遴选要求,落实专业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法定流程。区商务局将初步方案及佐证材料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议复核项目适配性、可行性与资金配比,集体审定最终扶持项目清单及分项补助额度,形成正式会议纪要。
(八)省厅报备
依据区级集体决策成果,规范归集完善实施方案、项目清单、绩效报表、评审及决策纪要、公示材料等全套报备资料。严格落实省级时序管控要求,在2026年8月30日前,以区政府名义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送纸质及电子版备案材料,同步抄送属地设区市主管部门,实现全流程闭环留痕、合规报备。
四、评审方案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由区级人民政府主导的重点项目公开遴选机制,严格履行专业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
(一)评审原则
(1)坚持规范评审、量化打分原则。严格遵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质增效试点项目评审管理相关要求,全面实行标准化、量化化评审模式,统一评审标准、统一打分维度、统一研判口径,杜绝主观随意评审。所有参评项目均采用既定统一评分体系开展综合考评,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据可依。
(2)坚持对标政策、严格准入审核。全面对标省级试点项目申报条件、扶持范围及负面清单管理规定,从严开展项目及实施主体合规性审核。严格甄别项目申报主体资质、信用状况、经营合规性,切实落实省级项目精准扶持、规范管控的工作要求。
(3)坚持全程管控、闭环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省厅试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规定,健全完善评审全流程管控机制,压实评审工作主体责任,实现评审环节全程可追溯、材料可复核、流程可监管,有效防范各类评审风险。规范做好评审档案归集归档工作,完整留存评审相关的资料。项目评审结束后形成拟立项支持名单,严格按规定履行对外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将全套评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纳入项目申报成套材料体系,同步按省级工作要求逐级报送省商务厅备案。全方位保障试点项目评审工作严谨规范、公正有序、可查可溯。
(二)评审成员
参照福建省商务厅、漳州市商务局提质增效项目评选相关专家选择要求,由龙文区商务局与龙文区财政局联合确定3名专家组建评审小组。
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申报企业存在亲属关系、股权关联或其他利益关联的,须主动申请回避。
评审小组职责: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包括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创新性、效益性等方面。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确定入库项目、储备项目和不通过项目名单。
(三)评分标准
项目评审统一采用五大维度量化打分体系,分为企业资质评分、项目建设评分、项目绩效评分、项目创新性评分、专家综合评分五大模块,每个模块满分20分,累计总分100分。
| 一级评分维度 | 二级评分细则 | 分值标准 |
| 一、企业资质评分(20分) | 1. 企业资质齐全有效,营业执照、专项经营资质、海关备案(外贸)等齐全,经营范围完全匹配申报赛道;2.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无拖欠财政资金、无重大违法违规、环保及安全生产问题;3. 企业经营稳健,具备项目建设资金实力、场地稳定使用条件、项目实施团队及配套保障能力;4. 无各类申报硬性门槛违规问题,主体完全合规。 | 18—20分:资质完备、信用优良、经营稳定、保障充足,完全合规;12—17分:资质基本齐全,无违规问题,保障条件基本到位;6—11分:资质略有瑕疵,无硬性违规,基本可实施项目;0-5分:资质不全、信用存在问题、主体合规性不足。 |
| 二、项目建设评分(20分) | 1. 项目总投入、建设进度完全符合省厅硬性准入门槛(总投入≥500万、2025年底进度<50%/待建);2. 建设内容清晰、翔实,严格区分有效补助投入与负面清单投入,无违规申报支出;3. 实施进度计划科学合理;4. 资金筹措方案完善,自筹资金充足,可保障项目全程落地,无资金烂尾风险;5. 项目场地权属/租赁合规,使用周期稳定,可覆盖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 | 18—20分:建设合规性高、投入清晰、进度科学、资金场地保障完备;12—17分:建设基本合规,投入划分清晰,保障条件基本到位;6—11分:建设内容基本合规,存在轻微细节瑕疵,不影响整体实施;0-5分:触碰准入门槛、存在负面支出、进度/资金/场地存在重大问题。 |
| 三、项目绩效评分(20分) | 1. 绩效指标完整规范,外贸项目齐全填报食品出口、进出口、外资、纳税、就业核心指标,内贸项目齐全填报社零、交易额、就业、主体培育核心指标;2. 绩效数据量化清晰、逻辑合理、贴合企业实际、可核验可溯源;3. 项目产业带动、税源增长、就业增收、市场培育成效明显;4. 企业自愿接受绩效、审计考核约束,认可结果兑付、差额补助相关规则,履约意识强。 | 18—20分:指标齐全、量化精准、成效突出、履约意愿强;12—17分:核心指标齐全,数据合理,具备较好绩效预期;6—11分:指标基本齐全,部分指标细化不足,绩效预期一般;0-5分:缺失核心绩效指标、数据模糊、无有效量化支撑。 |
| 四、项目创新性评分(20分) | 1. 项目贴合省级商务提质增效试点政策导向,精准适配省厅三大核心文件扶持赛道;2. 建设模式、运营模式、业态模式具备创新点,补齐龙文区商贸、食品产业链短板;3. 项目具备行业示范、区域带动、可复制推广价值,契合区域商务产业发展规划;4. 外贸项目聚焦食品产业链提质升级,内贸项目聚焦消费升级、流通增效,产业赋能作用突出。 | 18—20分:创新亮点突出、示范效应强、产业带动明显、政策适配度极高;12—17分:具备一定创新性,贴合政策方向,具有示范价值;6—11分:模式常规、无明显创新,仅满足基础建设要求;0-5分:偏离政策赛道、无示范价值、产业带动薄弱。 |
| 五、专家综合评分(20分) | 1. 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规范、逻辑闭环、数据统一、附件完整;2. 项目公共/非公共属性界定清晰,符合全区项目数量管控规则;3. 项目落地可行性、风险可控性强,整体实施质量优异;4. 结合全区商务产业布局,项目优先级、适配度、综合性价比突出。 | 18—20分:材料规范、落地性强、布局合理、综合质量优异;12—17分:材料规范、项目落地可行,整体质量良好;6—11分:材料基本合规,存在轻微瑕疵,项目整体一般;0-5分:材料粗糙、漏洞较多、落地风险较高。 |
附:评审结果运用规则
1.专家组对所有初审合格项目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项目最终得分;
2.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领导小组结合全区项目数量、补助资金上限择优确定拟扶持清单;
3.同分优先排序规则: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绩效指标营业额、进出口总额进行排序,指标越高排分在前。
4.总分低于 60 分的项目,直接不予纳入试点扶持清单。
五、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闽商务〔2025〕217号、闽商务〔2026〕47号、闽商务〔2026〕139号、闽财综〔2026〕5号执行;
2.本方案由龙文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企业申报材料及填报内容
附件2:龙文区省级提质增效试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3:龙文区省级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申请书
附件4: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5: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6:企业基础资质文件
附件7:项目资金筹集佐证材料要求
附件8 :项目建设方案
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