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晓冬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发展,老龄人口的持续增加,我区超龄人员参加工作的的人数进一步增加,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针对企业和劳动者在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政策研究,广泛征询意见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人社部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走访,广泛征询企业、超龄劳动者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重点梳理超龄人员参保的难点堵点问题,特别是在保洁、保安、物业服务等重点行业岗位进行具体探索研究,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二、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政策落地
由于历史原因,龙文区在建区设置机构时,未成立企业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中心,全区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均在漳州市人社局进行投保缴纳,我局积极向市人社局反应情况,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共同推动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三、强化多元保障,完善体系建设
针对现阶段超龄就业人员暂无法直接参加工伤保险的实际情况,我局积极推动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切实防范企业用工风险、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一方面,大力鼓励企业为超龄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障补充;另一方面,将超龄从业人员雇主责任险投保工作作为年度工伤预防宣传的重点内容,通过进企业、进园区等形式,普及保险知识,提升企业和超龄劳动者的保障意识,推动形成“工伤保险为主、商业保险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格局。
签发领导:黄艳辉
联 系 人:姚志雄
联系电话:6101358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