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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度资金结算和申请2026年度资金的报告

漳龙文人社〔2026〕9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称“城居保”)工作自2011年试点启动实施以来,在市人社、市财政的指导和龙文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5年度我区城居保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全区参保总人数为7.5万人,城居保待遇领取人数为2.9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数为2.1万人。2025年全年共发放城居保养老金7676万元(其中:丧葬补助金241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8416万元。截止2025年底,历年城居保基金累计结余1.94亿元,基金总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漳龙政〔2013〕114号)和《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漳龙政办〔2019〕22号)文件规定,我区城居保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为14档,分别为(括号内为政府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3500元(220元)、4000元(24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居)可对本村(居)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同时,政府全额支付城居保基础养老金,2025年上半年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85元,其中省级(含中央)85元,县级100元(其中城镇居民部分市级财政出资42.5元);2025年下半年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5元,其中省级(含中央)95元,县级110元(其中城镇居民部分市级财政出资47.5元)。另外,我区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20个月,2025年上半年为3700元/人,下半年为4100元/人。

我区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及一次性补缴时享受政府代缴具体标准如下:

(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区财政为其100%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2025年为200元/年/人)。

(二)对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和城乡重度、轻度残疾人,区财政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2025年为200元/年/人)。

(三)对重点优抚对象,在个人至少缴纳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后,区财政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2025年为100元/年/人)。

其中,对计生对象中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区政府从计生事业经费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对参加城居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手术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基础上,区政府从计生事业经费再增加30元缴费补贴,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三、资金安排情况及资金申请意见

2025年度城居保省级(含中央)财政应补助3169.8492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3109.46285万元,个人缴费补贴48.9904万元,特殊计生对象缴费补贴11.396万元),市级财政应补助1453.8880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1403.20075万元,个人缴费补贴50.6873万元),县(区)级财政应补助2542.7885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2465.8102万元,个人缴费补贴76.9783万元)。2025年度城居保省级(含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补助资金3129.91万元,2024年度省级(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68.09万元,2025年结算后仍结余28.15万元;市级财政实际到位1464万元;县(区)级财政实际到位2446.837万元,2024年度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累计结余25.0324万元,2025年结算后仍差额70.9191万元。

2026年申请省级(含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补助资金预计为3501万元(其中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预计3446.55万元,对个人缴费的补助预计54.45万元)。

四、主要成效

(一)推扩面、促提升,兜底困难群体社保帮扶。2025年以来,我区继续以大龄、老龄未参保城乡居民及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参保扩面工作,盯住参保率、缴费率、缴费水平等指标,推进城居保高质量参保。2025年,全区完成城居保新增参保登记160人,参保总人数75560人;城居保保费收入907万元,人均缴费282元,缴费水平较去年提高8%;城居保集体补助与社会资助收入18万元,较去年增加16.4万元,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取得初步成效。全区城居保困难参保群体社保帮扶代缴人数1463人,代缴完成率100%,为困难群体代缴社保费29.26万元;困难群体完成参保3662人,参保率100%。

(二)惠民生、重宣传,着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2025年,我区实施社保“暖心服务”巩固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经办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我区总结“社银合作”试点经验,联合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城居保综合便民服务点共建工作,扩大“就近办”服务范围;通过村居协管员为高龄老人、失能人员、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人员群体等提供“上门办”待遇资格认证服务。2025年我区先后在古城西广场、吾悦广场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社保卡城居保业务用卡、待遇入卡工作。2025年全区城乡居民累计签发电子社保卡12.5万张,新增待遇人员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历年存量待遇人员完成待遇入卡率37%,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和金融便民服务水平。

(三)防风险、筑防线,巩固基金风控管理安全。2025年,我区组织做好基金管理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全省、市社保领域专项审计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基金管理使用专项监督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加强城居保基金运行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监测。积极部署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基固本”和“全面优化”工作,持续推进疑点数据核查,常态化开展数据稽核工作,保持基金安全管理全年“零事故”,2025年度我区稽核风控相关经验做法还得到省、市通报表扬。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当前城居保筹资渠道仍较单一,平均筹资缴费水平偏低,现有缴费档次标准有待优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和集体补助、社会资助政策有待进一步宣传。二是城居保待遇调整机制和参保激励机制有待完善,2025年度我区城居保待遇人员平均待遇水平为214元,养老金替代率仍较低;现有政策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元,年限养老金激励性不足,缴费期中断缴费人数增多,实际缴费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六、意见建议

(一)健全城居保待遇调整机制和缴费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尽快建立城居保高龄倾斜待遇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我区缴费档次最高标准,设置弹性多样参保缴费方式,满足居民缴费需求,积极探索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新模式,健全城居保年限养老金激励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和制度可持续性。

(二)加强社保专职队伍建设和经办服务管理。加大硬件设备投入,稳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保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平台试点全覆盖;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经办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管理,提升村(居)社保协管员队伍专业能力;部署福建省“数字人社”社保一体化平台城居保业务培训,稳步推进城居保经办管理标准化与数字化建设,努力提升城居保精细化程度和优质服务水平。

(三)实现市级财政对龙文补助城乡全覆盖。2025年,市级财政主要对我区城镇户籍参保居民进行补助,农村户籍不负担,龙文区农村户籍参保居民目前仅涉及郭坑镇部分行政村共计5017人(其中:60周岁以上待遇人数2865人,16至59周岁缴费人数2152人),建议市级财政对龙文区农村户籍进行补助,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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