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今天是:
网站位置:区政府网站 >> 区长信箱
主题 请问村委会向养殖户收卫生管理费是否合法?
编号 11112400433 写信时间 2011-08-26 09:38
内容 朝阳镇石井村委会组织村委向农民养殖户数养猪的数量,准备向农户收取卫生费,请问这个是否合理、合法??有些人家里有背景的就不用数猪的数量!!!难道这个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日益改善吗?
事件辖区   事件地点  
事件时间   诉求类型 咨询
写信人姓名 石井村
附件
部门办理意见   关于有关问题因移交朝阳镇处理,现将处理结果转发给您:


  经朝阳镇调查反馈,信中所提到的向养猪户清点猪的数量,并收取卫生费的情况属实。石井村从2009年开始,利用“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清点养猪户所养猪的数量,收取卫生费,主要用于病死猪尸体无害化处理的收集以及所需药品的费用支出,剩余部分用于全村的卫生保洁费等。但是信中所提到“有些人家里有背景的就不用数猪的数量”的情况不实。



2011-11-25 16:44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段,然后同时按下“CTRL”与“ENTER”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郑重声明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主办 漳州市龙文区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承办 2008©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闽ICP备08101569号 共访问
建议IE5.0,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