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漳州市龙文区推进微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
2026-09-30 16:46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12日印发了《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漳州市龙文区推进微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漳龙政规〔2026〕6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6年3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明确要求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经对照审查,《漳州市龙文区推进微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漳龙政规〔2026〕3号)相关条款与上级关于规范地方财政补贴的部署要求不符,不再继续执行。

二、制定过程

2026年7月28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2026年8月10日召开专题会明确内容并形成送审稿,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地方财政补贴、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停止执行《漳州市龙文区推进微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漳龙政规〔2026〕3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文件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黄梦薇

电话:0596-212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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