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事关中秋、国庆!龙文发布提醒告诫书
2026-09-21 19:00 来源:龙文区融媒体中心

龙文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消费市场将迎来高峰。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依法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标示诱导消费者。

三、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稳定

民生消费领域: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线上平台经营者,应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节日商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交通出行领域:客运、出租车、停车场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优惠减免政策,做好票价、运费公示。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

旅游服务领域: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景区景点内商品(服务)网点均应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外加价、违规搭售或强制交易。景区内交通工具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等经营者须履行价格承诺,订单生效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毁约或加价,有偿提供客房用品、洗涤、订票、餐饮、停车以及休闲娱乐项目等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网络平台领域: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推动价格规则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各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加强行业内部价格自律规范。要主动提醒、督促会员单位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杜绝集体涨价、串通定价等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并通过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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