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塔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项目方案调整总平面图及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6032025GG0007543号]的公示
2026-09-20 16:55 来源: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14日核发新塔新型建筑材料-1#厂房、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变配电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6032025GG0007543号](简称《工规》),该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区省道207线以东、大湖水库以北。2026年9月20日,漳州市新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建设单位因受周边建设工程市场、场地土方周边无法消纳等因素影响以及考虑厂区生活配套,生产需求变化,拟对厂区已核发《工规》中的宿舍楼、变配电室进行优化调整,并提出申请对调整后的建筑重新再分期建设。因该项目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公楼已开工建设,其余楼幢未开工,经建设单位向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所有建筑已关联质量监督系统,系统工程名称无法更改,为后续变更及重新办理施工证需要,避免工程名称重复导致系统无法闭合,同时对调整后的建筑名称做更名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办公楼已开工建设,其建筑名称、建设内容及面积指标不变,根据建设时序将在建的办公楼调整为三期建设。

2.原宿舍楼建设规模、规划层数及高度做优化调整,建筑名称调整为职工宿舍楼,调整后作为四期建设。

3.原变配电室建设位置做优化调整,建筑名称调整为园区变配电室,调整后作为四期建设。

4.原1#厂房建筑名称调整为1#车间,调整后作为四期建设。

5.原门卫建筑名称调整为园区门卫,调整后作为四期建设。

因上述方案调整及分期建设需求,导致与已核发《工规》建设规模附图附件不符,经研究决定:拟同意依法注销《工规》及附图附件,待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调整后的方案,予以变更办理新塔新型建筑材料-办公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计单位:九邑(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二)规定,现将拟调整总平面图和注销《工规》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5号。邮编:363005,网址:www.lwq.gov.cn ,联系电话:0596-2105645,联系人:小吴、小林。

附图一:原核准总平面图

附图二:拟调整总平面图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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