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批准,对区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调整如下:
一、区总河长
洪维椿 区委书记
潘海鹰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区级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
二、区级副河长
林旺盛 区政府党组成员(兼任九龙江北溪龙文段河长)
何聪佩 区政府副区长(兼任九龙江西溪龙文段河长)
沈 峰 区政府副区长(兼任九十九湾河长)
区副总河长协助区总河长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同时,分别兼任九龙江北溪龙文段、西溪龙文段、九十九湾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
吴秋潭 区委办主任
林圣杰 区政府办主任
杨伟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林溪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丽萍 龙文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建煌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艺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东溪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鹏飞 龙文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宝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跃忠 区教育局局长
林军辉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达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志强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邹伟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秋逸 区财政局局长
林建海 区商务局局长
林志贤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卢文周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国昌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徐 扬 团区委书记
四、区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许艺军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薛晓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专职)
曾 健 龙文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站长(专职)
邱志忠 区水利局局长(兼职)
陈 旭 区住建局副局长(兼职)
成 员:从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
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监测发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和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领导小组成员、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各镇(街道)要及时更新镇(街)河湖长名单,并报送区河长办。
漳州市龙文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