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6-8-4)
2026-08-04 15:53 来源:龙文区生态环境局
序号处罚对象名称决定书文号作出决定的日期执法依据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罚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
1程研(福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漳(文)环罚不罚〔2026〕00003号 2026-8-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办法(试行)的通知》(漳环规〔2026〕1号)第十一条91350603MADGWPAR2B吕洲该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及《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办法(试行)的通知》(漳环规〔2026〕1号)第十一条“本清单未提及的其他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的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2刘刚漳(文)环罚不罚〔2026〕00004号 2026-8-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办法(试行)的通知》(漳环规〔2026〕1号)第十一条630102************ 其负责的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及《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漳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办法(试行)的通知》(漳环规〔2026〕1号)第十一条“本清单未提及的其他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的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