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我中心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龙文区定点医药机构2026年1月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检查发现共计有7家定点医药机构(第一批)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诊疗或不合理用药等问题。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令第2号、第3号)、《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对龙文区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违规违约不合理医疗费用予以拒付并处相应违约金。
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增强对医保基金规范使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内部管控,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漳州市龙文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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