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雅、黄耀安、曾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施教区内自然村原住民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时间限制以保障入学权益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专题研究,决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办理。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可予采纳,衷心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现将我局研究采取的实施意见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户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规办理辖区内户口迁移、落户登记业务,对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申请,均及时办结,不设置任何户口迁入时间、年限限制,全力保障群众正常落户需求。
针对该项建议,我局将全力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立足户政职能,做好配套服务保障:一是持续规范户口迁移办理流程,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落户服务;二是积极配合教育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出具等工作;三是加强政策协同,配合做好户籍相关政策告知,全力助力教育部门优化入学审核工作。
此项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实施,我局将做好配合保障,全力护航龙文区适龄儿童平等入学权益。
签发领导:叶少煌
联系人:刘晓青
联系电话:2128016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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