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民宗〔2026〕7号
释仁慈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云洞岩古建筑群修复建设的建议》(第 262021号)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关心云洞岩云居岩(大雄宝殿)宗教古建筑保护、闽南佛教文化传承工作,提案精准指出建筑群损毁、安全隐患、文脉传承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的原址修复、修旧如旧、文物活化、长效管护等建议贴合实际、极具实操价值,我局全盘吸纳并联合文旅、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统筹推进落实。结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现状、宗教场所管理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规划进展说明
云洞岩为国家 4A 级景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山腰云居岩(大雄宝殿、佛母殿、罗汉殿)始建唐末,是我区重要佛教历史遗存,受白蚁侵蚀、风雨老化、历史拆改影响,殿宇墙体开裂、屋顶坍塌、罗汉殿仅存残垣,佛母殿属危房,存在重大游览与宗教活动安全风险。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及《云洞岩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2022-2035 年)》管理要求,景区内所有修缮、复建工程须待详规完成市级批复后方可实施,现阶段暂不具备大规模原址复建施工条件。
二、对提案的吸纳与协同推进方案
您提出的四大工作建议,已全部纳入我区宗教古建筑保护、云洞岩文旅融合发展整体工作思路,我局立足民宗职能,牵头跨部门协同落地:
1.严守文保修缮原则,最小干预还原古刹风貌。在后续修复方案编制、施工全过程,我局将全程参与审核把关,严格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文物工作方针与 “最小干预” 准则: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残墙、石基、石刻、木构件等历史遗存,不随意拆除原生遗迹;统筹控制复建规模,协调景区规划确保殿宇建筑群与鹤鸣山自然山水、云洞岩摩崖石刻景观相融,还原名山古刹禅意氛围,补齐景区宗教文化景观短板。
2.打造多元活化模式,推动宗教文物活态传承。结合您提出的 “文物 + 旅游、研学、文创、朝拜” 融合思路,我局提前谋划宗教文化活化路径:一是联动文旅部门打造闽南佛教文化研学点位,挖掘云居岩唐末建寺、明代石雕造像地方文史资源,面向中小学生、文史爱好者开展古建、石刻科普;二是指导区佛协开发禅文化、闽南古建主题文创产品,结合常态化合法宗教活动,规范开展信众朝拜服务;三是推动禅茶、闽南传统民俗体验场景落地,把古建筑保护与文旅经济、宗教文化传承结合,让千年古寺文脉持续延续。
3.健全长效管护体系,压实多方保护责任。推动建立 “区民宗局 + 景区管委会 + 区佛教协会” 三方共管制度,明确宗教场所日常管护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建筑安全包干责任制,增设监控点位覆盖古建筑遗存全域;强化宣传引导,配合景区设置文物保护、文明游览提示牌,通过宗教活动场所法会宣讲、景区广播、线上宣传等渠道,向游客、信众普及古建保护知识,杜绝乱刻乱画、损毁构件行为。常态化隐患整治:将云居岩纳入全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季度专项检查清单,定期开展白蚁防治、防雷防火改造,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云洞岩云居岩古建筑群承载闽南千年佛教文化,守护这份文化遗产是民宗部门重要职责。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言,我局将持续跟踪各项工作落地,后续修复规划、管护举措推进过程中,将主动向您通报进展,也恳请您继续为我区宗教文化遗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多提意见。
签发领导:陈维忠
联 系 人:潘细玲
联系电话:13850566908
落实类型:C类
漳州市龙文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