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蔡伟军代表:
你好!现把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目前运行的政法协同平台已实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及材料移送功能。
二、案件进入审查阶段,对提交完整委托辩护材料的律师并申请阅卷要求的,我院均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律师阅卷权及时提供完整、清晰的电子卷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与相关政法单位沟通协调达成电子卷宗制作标准,使电子卷宗更加完整、清晰,便于电子卷宗阅卷操作。
签发领导:陈荣辉
联系人:张毅敏
联系电话:3900123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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