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2026-07-02 10:35 来源:龙文区农业农村局

郭坑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1〕40号)、《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政办〔2025〕3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区帮扶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原则

帮扶项目资产按照分批次进行公示公告,采取验收一批确权登记一批,确权登记应坚持依法合规、尊重历史、物权法定、应确尽确、不重不漏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

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和2021年以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确权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核实和确权登记。对已确权资产不再重复确权。

三、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帮扶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种类型。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主要包括使用扶贫资金建设或补助形成的农林牧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帮扶车间、机器设备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主要包括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道路交通、供水饮水、卫生、电力设施、综合服务等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主要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户用安全饮水设施设备、圈舍、农机具等,统计生物性资产时,农田作物、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资产可不作统计,而经济林、产畜、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应进行统计。

四、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结束。

五、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帮扶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应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委农办汇总。审核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记。

六、其他事项

本次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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