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应急管理局
2026-06-18 09:25 来源:龙文区应急管理局

一、职责职能

漳州市龙文区应急管理局是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漳州市龙文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和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达和省、市、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面防灾减灾意识,提供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2.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分解下达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

3.安全生产股(审核审批股)。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灾害勘探、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审核工作;协调其他安全生产审核、审批事项的办理。

4.应急救援股。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承担应急值班、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推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省际、市际应急救援。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负责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区本级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受理本辖区内应急管理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加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牌子)。负责全区重大危险源24小时动态信息监控运行管理,协助发布全区性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负责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基本信息、危险源安全管理、安全评估、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资料),并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原始数据进行储存;负责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预警(预报)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和结果上报;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科技研究,推广科学救援;为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向全社会提倡和推广安全文化;做好安全宣传品的组织、设计、制作、发行工作;协助做好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关教学服务;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安全宣传工作。承办区政府、区安委会和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加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牌子)。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相关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4.水旱防治指导中心。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宣传及科教普及等事务性工作。

三、领导班子业务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冯亚城:主持局、区安办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曾小州:分管安办;事故调查处理(B组)。

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唐勇亮:分管局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组织人事;森林防火;宣教中心;挂钩村(社区);事故调查处理(B组)。

一级主任科员洪永瑞:分管工贸行业综合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心;国防动员;民族宗教;项目建设;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A组)。

二级主任科员廖明亮:分管防汛;救灾保障;综治维稳。事故调查处理(C组)。

执法大队大队长郑宝山: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制;行政审批;执法大队;事故调查处理(A组)。

四级主任科员张海瑞:分管信访;12345平台;协助分管防汛;救灾保障;综治维稳;事故调查处理(C组)。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

电话:0596-2128956

传真:0596-212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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