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及商务服务业,居民及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工作、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机构及其负责人,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监督管理由中央、 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群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和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 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协管乡镇(街道)、开发区统计机构及其负责人;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专业从业资格考试及认定;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区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 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协助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 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收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二)综合统计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拟订统计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方案的实施意见;拟订全区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设计管理区级的专项调查任务。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等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区及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领导分工
陈俊毅(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局全面工作。
徐晓贞(副局长):分管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服务业统计、绩效考评、保密、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办公室、贸易统计、农村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统计法治、普法工作、人事、工会、群团、文明创建、创城创卫,对应市局办公室、服务业科、社会科技科、农村科、法制科、市局综合科、核算科、计算站。
郑少艺(党组成员、调查队队长):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意识形态、投资领域统计、工业交通统计、能源统计、调查队、经普、综治平安、党管武装、统战,对应机关党委、市局投资科、工交科、漳州调查队。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4栋6楼
电话:0596-2128575
传真:0596-212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