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6-05-28 10:00 来源:龙文区商务局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龙文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委办发〔2018〕18号)的规定,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机构职能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我局承担的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职责划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我局承担的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给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做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外资工作,统筹外资、外贸、外经发展,深化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维护公平的对外经济贸易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加强电子商务工作,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商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投资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区商务工作;研究提出商务政策法规与国际经贸条约、规则之间的衔接意见;拟订全区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酒类流通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区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三维”(外企、民企、央企)招商,牵头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区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我区同台港澳地区的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置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通关协调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商务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党建、廉政、精神文明、计生、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效能、新闻发布、对外宣传、计算机网络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投资促进与外资股

负责制订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境内外招商推介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镇(街道)、蓝田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服务境内外客商考察龙文投资环境活动,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开展全区投资环境测评及招商推介资料制作、对外发布;负责我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跟踪落实全区重大招商项目;负责跟踪落实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牵头组织全区“三维”招商项目跟踪落实绩效考评;承担与台港澳地区的投资促进工作,跟踪推进台港澳资重大项目,协调有关台港澳商投资管理问题。

制订全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道)、蓝田开发区完成计划;落实重大招商活动可望签约项目,负责外资项目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包括外资企业年报、外资到资统计、已签约外资项目入库跟踪管理、“三维”跟踪管理系统项目信息报送等;牵头协调解决外资企业遇到问题和困难,提出改善龙文投资环境意见。

(三)对外投资贸易股

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的指导、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对外贸易资金。

负责管理各类经济合作资金。

承担WTO事务协调的有关工作;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区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负责国际品牌保护,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变更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依法执行进出口配额、许可等贸易管制措施;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

负责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

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大通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国际货代管理。

(四)贸易与市场流通股(审核审批股)

负责全区对内贸易的指导、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对内贸易资金。

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协调管理我区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管理。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

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领导分工

1.林建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

2.王清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意识形态、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工、青、妇、保密。

3.吴凡:党组成员、区招商引资中心主任。分管区招商引资中心、投资促进股、外资、统战,协管办公室工作。

4.韩艳丹:副局长。分管商贸流通和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市场运行调节、总部经济、惠企政策、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反恐、禁毒、扫黑除恶、创城、垃圾分类、依法行政、双随机。

5.陈欣茹: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外贸、对外投资、电子商务(跨境电商)、中菲两国双园、新经济产业园、楼宇经济、区数字贸易协会,协管招商工作。

六、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景和楼807

电话:0596-2128784

传真:0596-212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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