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内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一)殡葬服务代理、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
(二)殡葬用品代购、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其他民间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间
(一)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殡葬服务组织和个人,须于2026年6月20日前主动完成备案申请;
(二)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须在开展服务前完成备案;
(三)备案信息(名称、地址、法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申请;停止经营的,须自停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三、备案流程
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至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景和楼605室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材料。提交材料前请先致电咨询,确认材料无误。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
1.《漳州市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注册组织需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经营场所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4.龙文区殡葬领域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质证明(如有)(附件2);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龙文区殡葬领域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定价形式)(附件3);
7.《文明殡葬服务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4)。
(二)个人备案
1.《漳州市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5);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说明;
4.《文明殡葬服务个人从业承诺书》(附件6)。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区民政局指定地点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我区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景和楼605室
联系人员: 黄锦英
咨询电话: 0596-2103915
特此公告。
龙文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