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信息公开2026-5-8
2026-05-08 16:20 来源:龙文区生态环境局
序号名称案发时间案发地点案情简介处理结果备注
1程研(福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6年4月24日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美路12号4号厂房2026年4月24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程研(福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处于建设阶段,2楼焊接8台,3楼组装线,5楼灌封机4台、烤箱6台已建成,部分工序在生产。现场3楼有成品、5楼有半成品堆放。现场未看到环评要求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系统和危废暂存间。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于2026年6月22日前完成生产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设施建成投用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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