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增加区内公路、水路及相关业务质量信誉考核,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船舶管理、船舶检验及相关业务管理、核定、登记、监督、指导等;组织实施内河水上交通管制、防治污染、水上消防和救助打捞;区内农路许可及审核上报;根据预算和计划,按照规定程序对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偿债的各项资金进行管理等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二、内设机构的调整
根据职责调整,区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政务公开、新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会议组织安排、接待以及局机关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转报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区国防交通动员预案;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等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组织民用运载工具加改装准备,对动员或征用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开展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
(二)财务股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财务审核工作;执行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承担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等有关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局属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协调做好局属单位节能减排等各项工作,促进局属单位的持续协调发展。
(三)地海与运管安全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质量信誉考核;指导全区公路、水路、渡口渡船、城市轮渡运输管理和安全的宣传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船舶、船员和通航管理,以及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和组织实施内河水上交通管制、防治污染、水上消防和救助打捞;指导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内河船舶检验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负责对内河船舶登记、船舶检验产品、船厂适检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联系本区海洋渔业、上级海事等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四) 法制股(加挂审核审批股)
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交通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各类行政许可(含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审查、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的普法工作;承担区治理公路和水路“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根据《关于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九个政府工作部门增设审核审批股的通知》(漳龙文编〔2013〕22号)文在法制股增设审核审批股。负责区内公路工程、道路运输、地方海事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跟踪、协调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负责牵头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审、联审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协同相关股室做好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工程股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路养护生产与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办法等;参与全区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检査监督、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全区公路应急抢险工作;执行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管理、技术培训、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基础建设的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对有关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意见,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参与在建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检查及交竣工验收;研究提出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公路、水路运行情况;承担公路行业统计和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公路、水路、内河水上交通与民航运输的衔接;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受理上级军事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出的国防要求,拟订国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计划;承担全区普通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区内普通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和进度督查工作;为相关设计文件以及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普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参与港口、铁路、地方民用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开展交通扶贫工作;参加全区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国防交通控制用地;收集、统计、督促、上报交战建设进度。
三、领导分工
林宝辉(党组书记、局 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及交战全面工作。
郑伟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绩效、纪律 建设、效能建设、文秘机要、新闻宣传、机关行政后勤、政务 公开、大楼管理、计生、工青妇、议案提案办理和分管领域党建、廉政、安全、综治、环保、信访投诉等工作及局长交办任 务。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股。
王凤贵(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程、路政、农路建养、生态绿化、环保、低空经济、扶贫开发、“三乱”治理、规划、文物保护和分管领域党建、廉政、安全、综治、信访投诉、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及局长交办任务。具体分管工程股、区路政服务中心。
黄全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审核审批、交通战备(含国防动员)、法制、综治 (含平安建设、信访投诉、反恐、维稳、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金融安全)、统战(含民宗)、突发事件处置、党建(含党风廉 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含创城创卫)、挂钩帮扶和分管领域环保、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及局长交办任务。具体分管地海 与运管安全监督股、法制股、区运输服务中心。
郭清龙(区运输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区运输服务中心工作, 具体负责综合运输管理、“放管服”、地方海事、邮政快递、质量信誉考核、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济指标、非公党建,协助黄全春分管安全生产、审核审批、环保、精神文明(含创城 创卫)、信访投诉、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及局长交办任务,与黄全春互为AB角。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五幢
电话:0596-3920800
传真:0596-39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