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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郭坑镇篁卿村村庄规划(2024-2035)》的批复

漳龙政〔2026〕6号

郭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龙文区郭坑镇篁卿村村庄规划(2024-2035)>的请示》收悉。经区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委员会研究,该村庄规划成果符合现行《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中央农办等五部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农办〔2019〕3号)等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龙文区郭坑镇篁卿村村庄规划(2024-2035)》。

二、该村庄规划是今后指导篁卿村村庄整治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促进生产发展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获批后,不允许随意修改,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获批后的规划由你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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