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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龙政〔2026〕4号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6〕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漳龙国用(2006)字第1-29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305.62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会同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负责。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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