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区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区政府2025年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颁发漳州市龙文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漳龙政〔1998〕7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漳龙政〔1998〕71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漳州市龙文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2 | 漳龙政〔2017〕67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北部片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漳龙政规〔2022〕2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4 | 漳龙政规〔2022〕10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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