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文档〔2025〕4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区档案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区档案局权责事项11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4项、其他权责事项3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龙文区档案局将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漳州市龙文区档案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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