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司法局
2025-08-28 09:19 来源:龙文区司法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漳州市龙文区司法局是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漳州市龙文区司法局。

(三)区司法局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司法和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3.负责我区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区直各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承办区直各部门和镇(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五)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

(六)法治股

三、部门领导分工

洪春笙:男,汉族,1975年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学专业。现任龙文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

林淑珠:现任龙文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审批股)、公证处等工作。

赖礼通:现任龙文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党建(含意识形态、党管武装)、人事、工资、财务、乡村振兴、禁放烟花爆竹等工作。

饶荣禄:现任龙文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分管法治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精神文明、统战(民宗)、计生、营商环境等工作。

吴聪文: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含社矫局)、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会等工作。

四、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1幢6楼601室

电话:0596-2104148

传真:0596-218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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