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民政局
2025-07-31 17:25 来源:龙文区民政局

一、职责职能

龙文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龙文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区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全区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六)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七)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2. 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

1.拟订城乡居民并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和标准。承办相关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3.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

1.拟订社会团体、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承办全区各级行政区域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事项;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4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5.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6. 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

7.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扶建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扶建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承担龙文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8.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林加德,男,汉族,1975年9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电子器件与技术专业,现任龙文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陈新正,男,汉族,1967年9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律专业,龙文区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党建(含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学习等工作。

肖玉红,女,汉族,1979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会计专业,任龙文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养老服务、老龄事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事业、廉租住房及局工会等工作。

李空军,男,汉族,1981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任龙文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殡葬服务中心、办公室、武装工作、老区建设、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地名管理(含道路命名、门牌号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统战民宗、保密工作、精神文明(含创城)、政策法规、新闻宣传(含信息报道)、人事、财务、统计、审计、殡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平安建设与综治维稳(含信访、12345平台)和慈善事业等工作,对接纪检监察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景和楼6楼

电话:0596-2128822

传真:0596-21282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