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经群众提出申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区人社局复核通过,现将符合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如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反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公示时间自发布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6-6101016
附件:漳州市龙文区关于符合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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