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8〕1号)、《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漳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商务〔2021〕123号),及区商务局“三定”规定,在“五级十五同”基础上,规范统一权责事项的名称、依据、类型等要素标准,依法调整明确我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后共保留7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21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龙文区商务局将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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