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的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享受集中照护补助的对象存在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不再符合条件的,本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养老机构未及时告知民政部门的情形。
2.养老机构对收住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采取分灶吃饭、分区硬隔离等做法区别对待,降低服务标准和规范的情形。
3.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收费标准高于我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随意抬价、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若发现相关问题,可采取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地址:景山机关大院1号楼610龙文区民政局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0596-2128822。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300元奖励。
四、奖励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对最先举报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奖金。
欢迎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提供线索和相关证据,龙文区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借举报之名骗取或者冒领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龙文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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