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用地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5〕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以“漳龙政〔2025〕21号”文批准收回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7151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供给漳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漳州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其他教育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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