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经核查,现有符合条件的对象1人:蓝田街道圳头社区陈水花。该对象扣除行政给付后救助额度为3428元/月,于2025年2月起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监督电话:0596-2106792。
龙文区民政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