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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科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龙政〔2025〕5号

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建科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龙自然资〔202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福建科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漳国用(2006蓝字)第0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84.15平方米、“漳国用(2005蓝字)第0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80.79平方米,合计264.94平方米,收回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会同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特此批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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