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4-12-31 17:27 来源: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化工和危险品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漳州市龙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漳龙文安办〔2024〕33号)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和文件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集中排查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通过集中整治,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2025年1月10日前)。根据区安办“百日集中整治”部署安排,结合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

(二)监管执法检查(2025年3月20日前)。各市场监管所和业务股要加强联动配合,深入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重点:

1.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两有证”:特种设备要办理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要取得资格证。“一检验”:特种设备要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一预案”:要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落实整改和总结经验(2025年3月31日前)。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对于需要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议书》,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做好案件线索移交。要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集中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消除隐患。

(二)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管理。突出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确保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监测仪表、有毒和可燃气体报警、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有效防范事态恶化。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整改闭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对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予以消除,实施整改闭环管理。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落实整改到位,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未落实隐患整改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各市场监管所于2025年3月30日前将“百日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特安股汇总。

附件:

1.县(区)__月化工和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进度表

2.___县(区)_月份化工和危化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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