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文件要求,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救助。经核查,现有符合条件的对象1人:步文街道天亭社区吴亚香。该对象扣除行政给付后每月救助额度为3278元,于2024年10月起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监督电话:0596-2106792。
龙文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