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 月29 日在龙文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上
龙文区财政局局长 何聪佩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文区2024年第四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我区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为69.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8.78亿元。省财政厅拟下达我区2024年第四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284万元,目前我区政府债务限额69.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11亿元。
截至9月底,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 66.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6亿元,专项债务55.9亿元。加上省财政厅拟下达第四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284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66.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6.23亿元),未超过省厅下达的债务限额。
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建议
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债券资金使用方向,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紧急程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284万元,拟安排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其中: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安排支出2384万元;龙文区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含一期改造提升)工程安排支出900万元。
三、2024年第四次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新增政府债务属于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事项,需按程序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24.09亿元,调增0.33亿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14.28亿元,不作调整;转移性收入调整为9.81亿元,调增0.33亿元,主要为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33亿元。调整后,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4年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使用方案
因龙文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未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的批复》(闽财债管便函〔2024〕68号),拟将龙文区学前教育提升工程新增债券资金100万元调整用于龙文区级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含一期改造提升)工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