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文件要求,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救助。经核查,现有符合条件的对象1人:景山街道浦口社区张建发。该对象扣除行政给付后每月救助额度为2954元,于2024年8月起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监督电话:0596-2106792。
龙文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